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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垃圾分类 大鹏社矫在行动

日期:2021年02月08日 | 来源: |  作者: | 字体:

  为全面落实《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共建美丽文明深圳。大鹏司法所借助“深分类”小程序平台,组织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垃圾分类志愿督导活动。2021年1月9日至1月24日期间大鹏司法所在管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在璞岸花园垃圾站点、下沙新村垃圾站点等站点进行志愿督导。通过垃圾分类公益活动,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荣辱观,增强其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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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活动大鹏司法所依托“深分类”小程序,灵活开展。在以往的工作实践中,我所组织集体公益活动,使得社区矫正对象不得不向单位请假,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压力和经济负担,故有个别矫正对象有抱怨、抵制情绪。这次采用自主预约的方式一方面使得社区矫正对象结合自身闲暇时间预约督导时间,减少其工作时间的占用;另一方面通过“深分类”可自主选择离家近的垃圾站点,增强活动便利性。社矫对象通过直播学习垃圾分类原则、分类方法,掌握垃圾分类要领后,迅速学以致用,参与垃圾分类志愿督导。纵然岁暮天寒,大鹏司法所在管社区矫正对象无一缺席,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志愿义工的责任和义务,用坚守使大鹏更加美好。

  活动结束后,社区矫正对象张某说道:“我本人平时工作繁忙,每次开展集体活动都感到左右为难。这次活动可以让我们自主选择时间,非常便利,充分体现出大鹏司法所人性化管理原则。同时在垃圾志愿督导活动中,感受到大鹏居民素质较高,垃圾分类知识扎实、分类意识强,我今后会多多参与这类活动,为建设美丽大鹏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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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鹏司法所坚持人性化管理原则,积极探索质量更高、方式更合理的矫正模式,引导矫正对象不断改造、充实、完善自我,服务社会,树立知错就改、弃恶从善,重新做人的信心和决心。同时,通过本次活动,普通群众也对我们社区矫正矫正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有利于社区矫正对象修复社会关系从而顺利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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