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你好,游客 登录 注册 搜索
阅读新闻

“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讲座在广州顺利举办

日期:2019年03月04日 | 来源:广东省律师协会 |  作者:邓捷 | 字体:

6371551689893_.pic_hd.jpg


2019年2月23日,由广东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筑工程专委会和广州市律协房地产专委会、建设工程专委会、民事专委会、涉外专委会联合举办的“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讲座在广州顺利举行。广东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筑工程专委会副主任顾东林、秘书长彭晓伟,以及省、市律协委员会委员和广州市律师等400余人参加讲座。广州市律协房地产专委会主任陈克宇主持讲座并致辞。本次讲座特邀原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起草人,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法律部副总经理李琪担任主讲嘉宾。


image.png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法律部副总经理李琪


讲座上,李琪副总经理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的立法背景、立法原则及条文内容等进行了讲解。李琪副总经理首先向参加讲座的律师详细介绍了建设工程案件量增多、新问题不断突出等立法背景,让各位律师了解到《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的立法缘由。随后,他通过结合其办理的审判案例讲解了《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的重要原则,并针对《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中的条款,就如何解决黑白合同、工程结算、优先受偿权等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实务中的常见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


本次讲座的举办,对提高我省律师理解建设工程纠纷疑难点和办理该类案件的能力有非常大的帮助。参加讲座的律师纷纷表示此次讲座干货满满,收获巨大,感谢主讲嘉宾的辛勤付出。(拟稿、摄影:广东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筑工程专委会,核稿:罗楚茵,审定:邓捷)


image.png



录入:深圳龙岗律师网 | 阅读:
相关新闻  
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如需咨询法律问题,请到“免费咨询”频道留言,律师约2小时即可回复。如有案件委托,请拨打以下电话。
手机号码:180-8888-6636(陈志钧律师)
咨询邮箱:1201222@qq.com
福田地址:深圳福田区深南大道港中旅大厦22~23楼
龙岗地址:深圳龙岗区龙福路荣超英隆大厦A座1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