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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律师公会一行到访深圳律师协会交流研讨合作事宜

日期:2019年08月01日 | 来源: |  作者:张庆锟 | 字体:

7月30日上午,深圳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深圳律师协会)与新加坡律师公会交流研讨会在深圳律师协会第一会议室举行。新加坡律师公会会长Gregory Viayendran, SC、理事会理事Daniel Koh、会员、通信及国际关系部主任Shawn Toh及会员、通信及国际关系部项目经理Lee Wei Yan一行4人到访我会交流座谈。深圳律师协会会长林昌炽、副会长韩俊、国际与港澳台工作委员会主任高文杰、副秘书长刘峰、前海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熊代琨等出席会议。会议由韩俊副会长主持。

林昌炽会长热烈欢迎Gregory Viayendran先生一行到访。他表示,新加坡是一个美丽富饶且文化多元的国家,新加坡文化与中华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为两会之间的交流合作奠定了基础。2014年,新加坡律师公会与深圳律师协会签订合作协议,五年以来,深圳的建设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和“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的推进有了进一步发展,希望此次会议能加深双方对彼此的了解。他指出,双方在仲裁等领域的合作大有可为,新加坡有发展完备的仲裁体系,值得深圳律师学习。他希望,双方能在以往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合作方案,并以此为契机,为“湾区律师”提供更多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机会。

韩俊副会长向新加坡来宾简要介绍深圳律师业发展现状。她指出,深圳律师协会始终紧跟时代潮流,为实现深圳律师业国际化发展探索道路和创造机会。截至目前,深圳律师协会已与包括新西兰、斐济、大阪、首尔、香港、澳门、高雄等多个国家或城市律师行业组织签订交流合作协议,已举办并仍计划举办多场涉外律师专项培训课程,组建深圳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和后备人才库,并正积极推动涉外律师境外培训项目,以期推动深圳律师涉外法律业务的发展,为深圳外向型经济发展及中国企业走出去培养法律精英人才。

Gregory Viayendran先生对深圳律师协会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他认为新加坡律师公会与深圳律师协会之间在仲裁、调解等领域有广阔的合作前景。新加坡在南亚和东盟国家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国际化发展趋势明显的今天,新加坡与中国交流合作日益紧密。他表示,两会之间的友好交流与合作有利于推动新加坡和深圳地区法律行业的发展,双方举办仲裁和调解培训课程有利于双方律师交流互鉴,提高律师参与法律实践的水平与技巧。

在随后的会议中,双方就举办仲裁培训课程进行详细磋商,并在大力培养青年律师方面达成共识。会议最后,双方约定举办合作协议续签仪式暨国际研讨会的时间,并交换纪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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