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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律师协会邀请最高院法官详述《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日期:2019年12月20日 | 来源: |  作者:杨欣 | 字体:

12月17日,深圳律师协会举办解读《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九民纪要”)培训,邀请最高院第一巡回法庭主审法官高燕竹权威讲述。全市900多名律师到场学习,会场座无虚席,不少律师驻足走廊、过道、楼梯处听讲,学习热情高涨。培训为期一天,深圳律师协会副会长尹成刚、培训委副主任徐进初分别主持上下午时段。

高燕竹法官主要围绕《九民纪要》中“关于公司纠纷案件的审理”“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关于担保纠纷案件的审理”三个部分展开剖析。公司纠纷案件审理方面,高燕竹从法律概念、司法实践中对相关问题存在的争议、各类学说观点及其理由、审判中需要注意的问题等角度切入,逐一解读条文,并提醒律师熟悉破产法领域知识对于把握“股权加速到期”相关法律问题的意义和重要性。在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方面,高燕竹法官详述合同效力判断、合同履行与救济、借款合同三个方面,重点对“履行期届满前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问题展开分析,细致解读该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争议、各家学说观点与理由以及《九民纪要》采纳的观点及考量,特别提醒律师在“借款合同”部分注意人民法院裁判贷款利息的基本标准变化。在担保纠纷案件审理方面,高燕竹法官结合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物权法相关规定对条文展开剖析,提醒律师在做好担保类型区别的同时,结合“履行期届满前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内容进行理解掌握。

本次培训内容翔实、深刻,高燕竹法官深入浅出的解读和分析,帮助深圳律师增强了对《九民纪要》的理解与适用,促进了深圳律师学习和了解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中法律适用的审判思路,也有效提升了深圳律师民商事法律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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