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0日下午,深圳深圳律师协会法律服务援助基金会(以下简称为“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市司法局18楼会议室成功召开,市司法局一级调研员、律公处处长熊松青、深圳律师协会会长林昌炽、副监事长王劲松及基金会理事、监事参加。会议由尹成刚副会长主持。
林昌炽会长作为创始发起单位代表进行发言。他对基金会筹备过程中所有支持和提供帮助的单位与个人表示衷心感谢,尤其是深圳市司法局作为主管部门给予的指导,周密部署与大力扶助。在基金会筹备过程中,大所勇于担当,小所当仁不让,律师个人争先恐后,体现了众人拾柴火焰高的深圳律师集体主义精神及得道多助的基金会宗旨。他还介绍了基金会成立的初衷:一是为了鼓励深圳律师在专业服务和履行社会责任中提升自我价值,把深圳这座城市“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特质得以在行业中传承;二是夯实行业发展基础,支持深圳律师业的发展、研究与创新,特别是助力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打造与先行示范区相匹配的律师人才队伍;三是借此平台奉献我们的爱心,将基金会打造成律师的心灵家园,“一个人拥有此生此世的现实世界是不够的,他还必须拥有一个诗意的世界,即理想的世界”。他寄语基金会能独立、合规、创新地运营发展,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成为一流的基金会。
接着,会议详细汇报了基金会的筹备工作情况、第一届理(监)事及顾问的提名产生办法、基金会章程(草案),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依次通过了基金会章程及理事会、监事会、顾问团成员名单,徐建担任基金会理事长,李景武担任基金会监事长。
随后,徐建作为第一届理事长发言。他表示,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从事公益事业、履行社会责任责无旁贷。作为基金会的理事长,他将带领理事会开好头,一是勇于改革创新,开拓思路,切实凝聚社会力量,做好基金会各项业务活动;二是充分发挥献身精神,当好主人翁角色,推动基金会稳序运营,为全国律师行业的慈善事业开辟一条新道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深圳样本。李景武作为第一届监事长则表示,监事会将以“多放绿灯,守住底线”为监督思路,共同用心运营基金会。
熊松青一级调研员充分对深圳律师协会在基金会筹备过程中的不懈努力和各位成员甘于奉献的精神予以肯定,并对大家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突出政治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精神和要求,融入到新的工作规划当中;二是增强团结协作,凝聚工作合力,要坚守基金会宗旨,积极履行权利与义务,共同做好各项工作落实;三是不忘成立初心,牢记服务使命,同时,要切实规范基金会运营,合理设置工作机制,用好每一笔基金,做好风险防控。他希望,理事会、监事会能够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共同将基金会打造成为我市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国法治示范区建设的重要创新窗口。
基金会简介
深圳深圳律师协会法律服务援助基金会由深圳律师协会依据《慈善法》和《基金会管理条例》发起成立,属于非公募基金会,是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积极推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我市建设成为法治示范区的一次重要探索,创始阶段共得到50个单位/个人出资支持。
基金会以“凝聚社会力量,发挥律师专业优势,用法律援助服务公益,以专业服务回馈社会”为基本理念,活动范围主要为:(1)资助深圳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为困难群众、困难企业、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援助;(2)支持深圳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推动特区立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公益诉讼等社会法制建设工作;(3)资助深圳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积极推动行业发展与业务创新研究,参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的文化交流等活动。
今年恰逢深圳经济特区成立40周年,习总书记在庆祝大会上提出了“不断推动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发展金融、研发、设计、会计、法律、会展等现代服务业,提升服务业发展能级和竞争力”等要求,而基金会所提供的公益法律服务,不仅是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很好的补充,还是律师行业创新发展、我市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营造的重要推动力,这恰恰是对习总书记部署要求的贯彻落实,对于基金会未来的工作开展和发展走向,敬请期待!
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名单
(共21名)
理事长:徐建
执行理事长:尹成刚
副理事长:闵齐双、钱伯明
秘书长:方惠
理事:杜艳芝、陈峻峰、颜攀熙、曾常青、张斌、浦洪、张健、余招胜、罗振辉、陈耀权、黄振辉、钟永标、王丽娜、胡宁可、张志、王立峰
基金会第一届监事会名单
(共7名)
监事长:李景武
副监事长:王劲松、郭鹏、傅政杰
监事:孙程旭、刘鸿、潘翔
基金会第一届顾问团名单
(共12名)
李淳、张丽杰、高树、林昌炽、张善华、魏汉蛟、章成、杨逍、曾迈、江定航、韩俊、汪腾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