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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习 第234之一条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日期:2026年04月02日 | 来源:深圳龙岗律师网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

【法条原文】

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 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罪名】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法条概括】

本条规定了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的构成要件与法定刑。

【犯罪构成要件分析】

一、犯罪主体
本罪的犯罪主体依本条具体规定确定,须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本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本条规定为过失的,从其规定)。

三、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身体自主权、生命健康权,同时兼及人体器官来源的合法管理秩序。强迫摘取或违规买卖人体器官,侵害捐献者或受害者的人身自主权和生命安全,破坏合法器官移植制度。

四、犯罪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
(一)未经许可摘取他人器官:在未获得供体合法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摘取活体器官;
(二)摘取不满十八周岁人的器官;
(三)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
(四)违规买卖人体器官。
本条规制器官移植中的非法行为,包括非法摘取和非法买卖两类。

【法定刑分析】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本罪与相关罪名的区别】

(1)与故意伤害罪(第234条)的区别:本罪以摘取器官为目的,手术行为本身可能未造成其他伤害;故意伤害罪须有损害身体健康的故意。(2)与强迫卖血的区别:本罪针对器官摘取,不包括强迫输血或采血行为;强迫他人输血构成其他犯罪。

【相关案例】
经检索最高法发布的案例库,尚未发现与本法条相关的案例。

【司法解释】

经检索,目前未查询到专门针对本条的独立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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