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原文】
第四百五十条 本章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以及文职人员、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
【罪名】
军人的范围
【法条概括】
本条规定本章(军人违反职责罪)中"军人"的含义范围,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
【相关案例】
经检索最高法发布的案例库,尚未发现与本法条相关的案例。
【司法解释】
经检索,目前未查询到专门针对本条的独立司法解释。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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