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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日期:2026年06月16日 | 来源:深圳龙岗律师网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原则要求劳动合同的内容和程序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的条款无效。公平原则要求双方权利义务大体均衡,不得显失公平。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原则要求劳动合同必须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双方在订立和履行过程中诚实守信,不得隐瞒真实情况。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

【法条原文】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法条术语】
合法原则
公平原则
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
诚实信用
合同约束力

【关键词】
劳动合同基本原则
合法公平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约束力

【涉及案由】
劳动合同纠纷

【深度理解】
一、本条规定了订立劳动合同的五项基本原则,这些原则贯穿于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全过程。

二、合法原则要求劳动合同的内容和订立程序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条款无效,如约定"工伤概不负责"、约定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等。

三、公平原则要求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应当大体均衡,不得显失公平。虽然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实行倾斜保护,但在具体合同条款的设定上仍应遵循公平理念,不得利用优势地位设定极端不平等的条款。

四、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原则要求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但应注意,自愿不等于自由,劳动合同法中的许多规定是强制性规范,不允许当事人通过协商排除适用。

五、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双方在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应当诚实、守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劳动者也应当如实提供与劳动合同相关的基本信息。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可能构成欺诈,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六、本条第二款确认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双方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这是合同必须信守原则在劳动法领域的体现。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也不得随意跳槽或不履行合同义务。

【相关案例】
经检索,暂未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法院案例库中检索到相关案例。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五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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