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只需提前三日通知。这是劳动者的"预告解除权",无需任何理由,也无需获得用人单位的批准,只要履行了提前通知义务,三十日(或三日)期满后劳动关系即告解除。但劳动者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擅离岗位的,可能构成违法解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法条原文】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条术语】
1.提前三十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发出解除通知后,劳动关系在三十日后才正式解除。这三十日是"预告期",是为用人单位招聘替代人员预留的缓冲时间。
2.书面形式:解除通知应当以文字形式呈现,可以是纸质信件、电子邮件等可以留下证据记录的形式。口头通知在法律上效力不足。
3.试用期内提前三日:试用期内劳动者的预告期更短,仅需三日,且法律未要求书面形式(但建议书面以便举证)。
4.通知:劳动者只需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无需申请、无需批准。用人单位的签字或批准不是解除合同的条件。
【关键词】
劳动者单方解除、预告解除、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试用期提前三日
【涉及案由】
劳动合同纠纷
【深度理解】
第一,本条赋予劳动者的是一种"形成权",即劳动者单方意思表示即可解除合同,无需用人单位的同意或批准。这是对劳动者自由择业权的重要保障,任何人不能被强迫劳动。
第二,三十日的预告期是对用人单位利益的平衡保护。三十天的时间为用人单位招聘替代人员提供了缓冲,避免因劳动者的突然离职造成业务中断。如果劳动者未履行预告义务擅自离岗,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主张赔偿,但赔偿金额以实际损失为限。
第三,书面通知的意义不仅是形式要求,更是证据保全。实践中经常发生争议:劳动者说已经通知了,用人单位说没收到。书面通知可以是快递邮寄、电子邮件、微信聊天记录等形式,但最稳妥的是保留送达证明。
第四,劳动者在预告期内仍需继续履行工作职责,用人单位也应当正常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已提交辞职为由提前解除或降低劳动者待遇。同样,劳动者不得在提交辞职后消极怠工。
第五,此条与第三十八条的区别:第三十八条是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过错而解除,不需要预告期,且有权要求经济补偿;本条是劳动者无理由辞职,需要预告期,且无权要求经济补偿。
【相关案例】
暂未检索到直接适用本条的指导性案例或典型案例。
【司法解释】
暂未检索到关联司法解释。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即时解除,无需预告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注意:第三十七条情形辞职,如约定了服务期仍需支付违约金)
【特别声明】
(1)本网页任何内容仅为作者自学使用,不作为任何办案参考,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您应知晓并确认本文并非任何官方文件,引用本文发生的任何后果由您自行承担。(2)本网页内容仅适合于启发学习思维,如您需参加法学考试、办理案件等,强烈建议您购买相关专家学者正式出版的书籍。(3)未经允许,不得下载本网页内容。不得将本网页内容用于任何商业或政治目的。(4)如本文存在英文版本,英文系翻译软件生成,非任何官方发布的版本。(5)如本文侵犯您的知识产权,请立即向本站电邮提出,电邮中请提供您的知识产权证据,如书籍、报刊、网页链接等,非常感谢您的理解,电子邮箱:1201222@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