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存在以下六种法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一是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是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是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是因欺诈胁迫等手段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这属于用人单位的"过错性解除",解除无需提前三十日通知,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必须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劳动者确实存在上述过错行为。
【法条原文】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条术语】
1.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实际表现未达到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明确告知的录用标准和条件。用人单位必须事先有明确的录用条件并已告知劳动者,事后不能随意提高标准。
2.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劳动者的违纪行为达到了严重的程度,如多次旷工、泄露商业秘密、工作场所暴力等。"严重"的判断需结合规章制度的规定和实际情况综合认定。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劳动者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和忠诚义务,造成用人单位重大损失。失职是过失行为,营私舞弊是故意行为。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指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不包括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等。
【关键词】
过错性解除、即时解除、严重违纪、不符合录用条件、刑事责任
【涉及案由】
劳动合同纠纷、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纠纷
【深度理解】
第一,本条是用人单位最严厉的解除手段,被称为"过错性解除"或"即时解除"。核心特点是:解除无需提前通知、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正因为其严厉性,司法实践中对用人单位的举证要求很高,用人单位必须充分证明劳动者确实存在法定过错情形。
第二,第一项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是实践中最容易被滥用的条款。用人单位必须满足三个前提:录用条件明确、已向劳动者告知、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如果录用条件模糊(如"胜任工作""表现良好"),解除可能被认定为违法。
第三,第二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是关键。规章制度必须合法有效(经民主程序制定、已向劳动者公示),且违纪行为确实达到严重程度。一般性迟到、偶然工作疏忽等不构成"严重违反"。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就此项决定发生争议的负举证责任。
第四,第四项兼职问题的处理:仅存在双重劳动关系本身不足以解除合同,还必须满足"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提出后拒不改正"的条件。这意味着用人单位需要先提出警告,劳动者拒不改正后才能解除。
第五,第六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责任"是指经人民法院判决有罪并处以刑罚。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如刑事拘留)或处于侦查起诉阶段但尚未判决的,不属于"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可依据其他条件处理。
【相关案例】
暂未检索到直接适用本条的指导性案例或典型案例。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四条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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