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行业性集体合同覆盖本行业内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区域性集体合同覆盖本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这种制度设计主要针对中小企业众多的行业和区域,可以弥补单个企业协商力量不足、不易建立工会的短板,使更多劳动者享受到集体合同的保护。
【法条原文】
第五十三条 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法条术语】
1.行业性集体合同:由特定行业的工会组织与行业协会(或企业代表)订立的、对本行业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集体合同。
2.区域性集体合同:由特定区域的工会组织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的、对本区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集体合同。
3.县级以下区域:包括县、县级市、市辖区的范围以及街道、乡镇等基层区域。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的适用范围限定在此层级,不能跨省或跨地市订立。
【关键词】
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县级以下、中小企业、普遍约束力
【涉及案由】
集体合同纠纷
【深度理解】
第一,行业性和区域性集体合同是集体合同制度的创新,专门解决中小企业劳动者维权难的问题。中小企业往往没有工会,劳动者个体的协商能力极弱。通过行业或区域层面的集体协商,可以为大量中小企业的劳动者提供集体保护。
第二,适用范围限定在县级以下,是为了确保协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范围过大(如省级或全国性)可能导致标准过于笼统、不适应各地的实际情况。
第三,列举的行业(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劳动者数量大、流动性高、维权难度大。通过行业性集体合同,可以为这些行业的劳动者提供标准化的劳动条件保障。
第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的约束力:根据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依法订立的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即未参与协商的企业也受其约束。
【相关案例】
暂未检索到直接适用本条的指导性案例或典型案例。
【司法解释】
暂未检索到关联司法解释。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第五十五条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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