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标准更高的那个。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这意味着形成了"法律法规最低标准→集体合同标准→劳动合同标准"的三个层级,每一层级的底线是上一层级的标准。如果劳动合同标准低于集体合同,则以集体合同标准为准;如果集体合同标准低于法律法规最低标准,则以法律法规为准。总之,有利于劳动者的更高标准优先适用。
【法条原文】
第五十五条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法条术语】
1.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包括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等由地方政府依法公布的最低劳动标准,是劳动条件的法定底线。
2.集体合同标准:集体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水平,是全体劳动者的集体保障底线。
3.劳动合同标准:个别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条件,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标准(如有),但可以高于集体合同标准。
4.三个层级:法律最低标准(硬底线)→ 集体合同标准(集体底线)→ 劳动合同标准(个体约定),不得逆向适用。
【关键词】
劳动报酬标准、劳动条件标准、三个层级、优先适用更高标准、有利于劳动者原则
【涉及案由】
劳动合同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深度理解】
第一,本条确立了劳动标准的"层层递进、上不封顶"原则。法律最低标准是不可突破的底线,集体合同可以在法律基础上提高标准,劳动合同可以在集体合同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但如果劳动合同的标准更低,则无效,以集体合同标准替代。
第二,"有利于劳动者原则"是本条的核心精神。在各项劳动标准中,如果存在多个可能适用的标准,应当选择对劳动者最为有利的那个。这是劳动法"倾斜保护"原则的体现。
第三,实践中常见的问题是:用人单位签订了集体合同,但在与个别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降低了标准,以集体合同标准高为由欺骗劳动者放弃更高待遇。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主张以集体合同标准或自己劳动合同中的更高标准为准。
第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本行业内所有企业的劳动者都设定了标准底线,即使某些企业没有参与协商或没有自己的集体合同,其劳动合同标准也不得低于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的标准。
【相关案例】
暂未检索到直接适用本条的指导性案例或典型案例。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五条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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