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这里的关键在于:工会是集体合同的法定维权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仲裁或诉讼,而不需要每个劳动者单独起诉。这是集体合同与个别劳动合同在争议解决机制上的重要区别,体现了集体合同的集体维权功能。
【法条原文】
第五十六条 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法条术语】
1.工会依法要求承担责任:工会可以以组织名义向用人单位提出维权主张,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这既是工会的权利,也是工会的法定职责。
2.仲裁:指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对个别劳动争议)。但集体合同争议的仲裁与个别劳动争议的仲裁有所不同。
3.诉讼:工会可以直接以自己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集体合同争议的独特救济途径。工会拥有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
4.协商不成:集体合同争议应当优先通过协商解决。只有在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才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这体现了劳资自治和协商优先原则。
【关键词】
集体合同争议、工会维权、仲裁、诉讼、协商优先
【涉及案由】
集体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
【深度理解】
第一,本条赋予了工会独立的争议解决主体资格。在个别劳动合同纠纷中,劳动者是劳动仲裁和诉讼的主体;但在集体合同纠纷中,工会可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无需每个劳动者分别委托或参与。这大大降低了维权成本。
第二,争议处理程序是"协商→仲裁→诉讼"。首先应尝试协商解决,协商是成本最低、对劳动关系伤害最小的方式。但协商不是诉讼的前置条件,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协商或协商明显无法达成结果,工会可以直接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
第三,工会提起的集体合同争议与个别劳动者的劳动争议可以并行。个别劳动者在集体合同被违反时,也可以依据集体合同标准主张个人权利。但工会提起的争议解决的是集体层面的问题,对所有受影响的劳动者均有效。
第四,工会怠于履行维权义务的,劳动者有权督促工会履行职责。如果工会消极不作为,劳动者仍可以通过个别劳动争议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案例】
暂未检索到直接适用本条的指导性案例或典型案例。
【司法解释】
暂未检索到关联司法解释。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二十一条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七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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