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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劳务派遣业务需要什么条件?—深圳龙岗律师解读

日期:2026年06月16日 | 来源:深圳龙岗律师网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必须满足四项法定条件,并取得行政许可:一是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远高于普通公司的设立门槛);二是有与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是有符合法律法规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此外,必须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后方可办理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违法经营的,将被责令关闭并处罚款。

【法条原文】
第五十七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法条术语】
1.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由用工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管理和指挥的一种特殊用工形式。
2.注册资本二百万元:这是2012年修改劳动合同法时大幅提高的门槛(原为五十万元),旨在提高行业准入门槛,筛选出有实力的经营者。
3.行政许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许可后方可开展业务。这是前置审批,不是事后备案。
4.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派遣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管理、社保缴纳、工伤处理等一整套内部管理制度。

【关键词】
劳务派遣资质、注册资本、行政许可、经营许可、派遣条件

【涉及案由】
劳务派遣合同纠纷、行政许可纠纷

【深度理解】
第一,二百万元注册资本门槛是2012年修法的核心举措之一。之前五十万元的门槛过低,导致大量小型派遣公司出现,甚至出现了"皮包公司"卷走劳动者工资就跑的现象。提高门槛有利于净化行业。

第二,行政许可制度意味着劳务派遣不是一般工商经营活动,而是需要政府审批的特殊行业。无证经营的后果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相关责任人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第三,用工单位在选择劳务派遣公司时,应当审查其是否持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如果与无证派遣公司合作,用工单位可能面临共同承担责任的风险。

第四,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补充规定,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向本单位或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这是为了防止用人单位通过自设派遣公司来规避劳动用工义务。

【相关案例】
暂未检索到直接适用本条的指导性案例或典型案例。

【司法解释】
暂未检索到关联司法解释。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不得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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