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有以下四种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拘禁劳动者;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损害劳动者身心健康。这四种行为是最严重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对应三种法律责任(行政处罚、刑事追诉、民事赔偿)。
【法条原文】
第八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关键词】强迫劳动、违章指挥、人身侵权、行政处罚、刑事责任
【涉及案由】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
【深度理解】本条列举的行为不仅违反劳动法,还可能触犯刑法(强迫劳动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拘禁罪等)。劳动者遭遇上述情形应立即报警,并保留证据。行政处罚和刑事追诉与劳动者的民事赔偿并行不悖。
【司法解释】暂未检索到。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特别声明】(1)本网页任何内容仅为作者自学使用,不作为任何办案参考,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您应知晓并确认本文并非任何官方文件,引用本文发生的任何后果由您自行承担。(2)本网页内容仅适合于启发学习思维,如您需参加法学考试、办理案件等,强烈建议您购买相关专家学者正式出版的书籍。(3)未经允许,不得下载本网页内容。不得将本网页内容用于任何商业或政治目的。(4)如本文存在英文版本,英文系翻译软件生成,非任何官方发布的版本。(5)如本文侵犯您的知识产权,请立即向本站电邮提出,电邮中请提供您的知识产权证据,如书籍、报刊、网页链接等,非常感谢您的理解,电子邮箱:1201222@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