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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哪些情况下需要赔偿用人单位?

日期:2026年06月16日 | 来源:深圳龙岗律师网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

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未提前三十日通知擅自离岗),或者违反保密义务、竞业限制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以用人单位的实际损失为限。这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严格限制(第二十五条)不同——劳动者赔偿损失的范围更广。

【法条原文】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关键词】劳动者赔偿、违法解除、保密义务、竞业限制

【涉及案由】劳动合同纠纷

【深度理解】本条是劳动者赔偿义务的总条款。违法解除主要指未履行第三十七条的预告义务擅自离岗。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承担的是"损失赔偿"而非"违约金",用人单位需举证证明实际损失的存在和数额。

【司法解释】暂未检索到。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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