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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什么时候开始施行?

日期:2026年06月16日 | 来源:深圳龙岗律师网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

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2007年6月29日通过时到2008年1月1日之间有约半年的准备期,供用人单位调整用工制度、修订规章制度、补签书面合同等。2008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行为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法条原文】
第九十八条 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关键词】施行日期、2008年1月1日、准备期

【深度理解】2007年6月29日通过到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半年是立法给用人单位的过渡准备期。在此期间,很多用人单位突击规范用工——补签合同、修订规章制度、调整用工模式等。这部法律的施行是中国劳动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劳动者的书面合同签订率从施行前的不到20%大幅提升到90%以上。

【司法解释】暂未检索到。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九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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