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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贷款未获批导致无法购房如何处理?

日期:2026年06月17日 | 来源:深圳龙岗律师网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

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但因一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未能成功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由此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如果是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如银行政策突然调整、贷款审批标准变更等)导致贷款未能获批的,双方均可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已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法条原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7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修正决定修正)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法条术语】

担保贷款方式付款:买受人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由银行将贷款资金直接支付给出卖人以支付购房款的方式。这是商品房买卖中最常见的付款方式——买受人支付首付款,剩余款项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买受人与银行之间签订抵押贷款合同的法律行为。成功订立贷款合同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银行批准买受人的贷款申请;二是双方签订书面的贷款合同。

一方原因:合同未能订立的原因可归咎于买受人一方(如买受人提供虚假资料、征信不合格、首付款不足等)或出卖人一方(如出卖人未提供必要的协助材料、项目存在法律瑕疵导致银行拒绝合作等)的情况。

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贷款未能订立的原因既不能归咎于买受人也不能归咎于出卖人,而是由于双方都无法预见、无法控制的外部因素所致,如银行基于宏观政策调整收紧了房贷审批标准、政府出台了新的限贷政策等。

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出卖人应当返还的款项范围。如果买受人支付的是购房款(如首付款),出卖人应返还本金加利息;如果买受人支付的是定金,出卖人应返还定金。

【关键词】

担保贷款 贷款失败 解除合同 购房款返还

【涉及案由】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深度理解】

本条是解决"贷款购房失败"问题的裁判规则,根据贷款失败的原因不同,分别规定了两种处理方式,体现了公平原则。

第一,一方原因导致贷款失败: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获赔。当贷款失败是由一方原因造成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具体而言:如果是买受人原因导致贷款失败(如征信不良、提供虚假资料),出卖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同时可以依据第四条的定金罚则没收定金;如果是出卖人原因导致贷款失败(如项目证件不全导致银行拒绝放贷),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还可以要求出卖人双倍返还定金。

第二,不可归责于双方导致贷款失败:双方均可解除,出卖人返还款项。当贷款失败是由双方均无法控制的外部因素造成时,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合同可以被解除,但出卖人应当将已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利息或定金返还买受人。这一处理结果与第四条关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导致认购合同未能签订的处理规则一脉相承,体现了风险共担的原则。

第三,关键事实的举证责任。在司法实践中,"贷款失败的原因"往往是双方争议的焦点。买受人主张是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贷款失败的,原告(通常是买受人)需要提供初步证据证明其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努力(如提供了真实完整的贷款申请资料),而贷款失败是由银行政策变化等外部原因造成的。如果买受人不能证明其贷款失败有正当原因(如征信存在不良记录),则可能被认定为可归责于买受人。

第四,合同解除后的清算。合同解除后,各方应当进行清算:出卖人返还已收受的购房款本息或定金;买受人返还已占有的房屋(如有)。如果买受人已经入住了房屋,还可能需要支付房屋使用费(通常参照同期同类房屋租金标准计算)。双方各自的损失由造成贷款失败的一方承担。

【相关案例】

暂未检索到直接适用本条的指导性案例或典型案例。

【司法解释】

暂未检索到关联司法解释。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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