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退房时都遇到过:打扫得干干净净,房东却以“墙面有污渍”“家电自然损耗”为由扣下全部押金。押金到底能不能扣?怎么要回来?
【法条原文】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的清理):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17号,2021年1月1日施行,现行有效)对费用结算、装饰装修残值等亦有规定。
【深度理解】
1. 押金的法律性质是“担保”,不是“违约金”。它的作用是担保承租人按约交租、妥善使用房屋、结清费用。租期届满、费用结清、房屋无人为损坏的,押金应当全额退还。
2. 房东不能随意扣押金。只有两种情形房东能扣:(1)合同明确约定且实际发生了对应损失(如欠租、水电燃气欠费);(2)房屋或家具家电有“人为损坏”(注意是人为,不是正常使用磨损)。墙面轻微污渍、家具自然老化、家电寿命到期,都属于正常损耗,不能从押金里扣。
3. 如果房东无正当理由扣留押金,构成不当得利,承租人有权全额要回,还可主张占用期间的利息。
4. 实务要点:最好在交租、退房时拍照录像留存房屋原状与现状对比;合同中写明“押金退还条件与期限”;退房时与房东当面验收并签署交接单。
【相关案例】(类型化裁判情形)
情形一:承租人退租后,房东以“墙面有婴儿涂画”扣留全部押金 3000 元。法院查明涂画属人为损坏,但修复费用评估仅 400 元,判决房东退还 2600 元及利息。
情形二:租约正常到期,承租人结清所有费用、房屋完好,房东仍拖延不退押金。法院认定房东构成不当得利,判全额退还押金并支付逾期利息。
情形三:合同未约定物品损耗标准,房东以“地板有划痕”扣一半押金。法院认为划痕属正常使用痕迹,判决房东退还扣除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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