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此外,《劳动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还确立了一项重要规则: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一制度在《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中被大幅强化——除连续工作满十年外,还增加了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企改制重新订立合同时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无法定除外情形续订合同两项情形;并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终身制",在符合法定解除条件时仍可解除。
【法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法条术语】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即行终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只有在出现法定解除或者终止情形时才归于结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该项工作完成合同即终止。
【关键词】
劳动合同期限、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连续工作满十年、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
【涉及案由】
劳动争议、劳动合同纠纷、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纠纷
【深度理解】
一、三种期限类型的区分标准。固定期限合同有确定的终止时间;无固定期限合同无确定终止时间;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以特定工作完成为终点,三者法律后果不同。
二、劳动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适用条件。需同时满足三项: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项齐备时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选择权。
三、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强化。增加了"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两项情形,且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种情形下劳动者请求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予支持,但请求支付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二倍工资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五、"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累计达到一年以上、约定合同期满后自动续延续延期限届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仍在原工作场所原岗位工作而用人单位变换劳动合同订立主体但继续劳动管理至合同期限届满、以及以其他违反诚信原则的规避行为再次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均应认定为符合"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六、合同期满后的继续用工。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超过一个月的,劳动者请求以原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七、无固定期限合同不是"铁饭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是没有确定的终止时间,在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患病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岗仍不能胜任、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等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仍可依法解除。
八、违法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后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九、期限自动续延的特殊情形。劳动合同期满,但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情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工会法第十九条规定的任期未届满等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认定劳动合同期限依法自动续延,不属于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
【相关案例】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编号2025-07-2-490-003:冉某诉重庆某农旅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石柱县某宾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裁判要旨: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但是拒绝用人单位提出的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要求,后又以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由,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2025年9月1日起施行)第九条 有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劳动者请求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视为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二倍工资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2025年9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认定为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累计达到一年以上,延长期限届满的;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合同期满后自动续延,续延期限届满的;
(三)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用人单位变换劳动合同订立主体,但继续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合同期限届满的;
(四)以其他违反诚信原则的规避行为再次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2025年9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超过一个月,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以原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以原条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解除劳动合同法律后果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四条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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