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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对企业与职工有何约束力?

日期:2026年09月17日 | 来源:深圳龙岗律师网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大 中 小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更关键的是它的"最低标准效应":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也就是说,集体合同确立的是该企业内部劳动条件的"地板线",个别劳动合同只能高于或等于这条线,低于集体合同标准的约定原则上无效,适用集体合同标准。还需要区分两个"不得低于":一是集体合同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二是劳动合同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由此形成"法定最低标准—集体合同标准—劳动合同标准"三级递进的保障体系。

【法条原文】
第三十五条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法条术语】
集体合同约束力: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全体劳动者均产生法律拘束力,双方都必须遵守,不得通过个别约定加以降低。
最低标准效应:集体合同所定标准自动成为个别劳动合同的下限,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低于集体合同的,以集体合同为准。
有利原则:在多个劳动标准并存时,适用对劳动者最有利的那个标准,是劳动法的一项基本解释原则,在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规章制度的关系上体现得尤为明显。

【关键词】
集体合同效力;最低标准效应;有利原则;劳动合同标准;规章制度优先适用

【涉及案由】
劳动合同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劳动争议

【深度理解】
一、集体合同的约束力具有"双向性"和"普遍性"。双向性指既约束企业也约束职工;普遍性指约束企业全体职工,包括集体合同签订后新入职的劳动者,以及在协商过程中持反对意见的少数职工。
二、本条确立的是"只高不低"规则。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可以高于集体合同,这是允许且受鼓励的;但低于集体合同的,以集体合同为准。这一规则使集体协商的成果能够真正惠及全体职工。
三、三级保障体系应当自上而下理解。第一级是法律、法规和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如最低工资标准、法定工时);第二级是集体合同标准;第三级是劳动合同约定标准。三者依次只能向上,不能向下。
四、集体合同标准的适用范围涵盖"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这里的"等"是开放性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集体合同约定的事项,都适用同一规则。
五、集体合同与内部规章制度冲突时,劳动者有优先适用选择权。司法解释明确,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是有利原则的直接体现。
六、集体合同不能成为降低法定标准的工具。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违反的条款无效;以"经职工讨论通过"为由主张降低法定标准的,不能成立。
七、违反集体合同的救济渠道具有集体属性。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八、劳动者个人同样可以主张适用集体合同标准。虽然签订主体是工会,但集体合同标准已并入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者在仲裁或诉讼中可以请求按集体合同标准补足差额。

【相关案例】
一、某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诉马某劳动争议案(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编号2024-07-2-490-004)。裁判要旨: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并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修改意见。未经民主程序制定,仅经工会事后同意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能成立。
二、北京某制药公司诉李某某劳动合同纠纷案(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编号2023-07-2-186-003)。裁判要旨: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应审查劳动者的行为是否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用人单位业务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或者对他人造成严重人身、财产损失。在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设置了纪律处分类别的情况下,应判断劳动者的行为属于规章制度中的哪一类别,避免轻过重罚。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
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2025年9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超过一个月,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以原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以原条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解除劳动合同法律后果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六条 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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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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