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是一条强制性底线,任何劳动合同约定、规章制度规定或者劳动者个人承诺,凡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律无效。用人单位违反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劳动者也可以据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
【法条原文】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法条术语】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国家通过立法强制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法定最低额度的制度,是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的兜底性安排。
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当地:指用人单位所在行政区域,具体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标准及其适用区域划分为准。
【关键词】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标准;省级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不得低于;正常劳动;最低生活保障
【涉及案由】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劳动合同纠纷;劳动争议
【深度理解】
一、最低工资制度是社会保障性质的强制底线。它不干预用人单位的具体分配自主权,而是划定不可逾越的下限,任何低于该下限的工资支付行为均属违法,不因双方约定而有效。
二、标准制定权属于省级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规定具体标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因此全国并不存在统一的最低工资数额,实务中应当以用人单位所在地现行有效的标准为准,并注意同一省份内可能划分若干档次。
三、"不得低于"针对的是实际支付数额。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扣除法定项目后实际到账的数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包吃包住""提供福利"折抵工资使实际货币工资低于标准的,通常不被认可。
四、最低工资以"提供正常劳动"为前提。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标准;劳动者因本人原因未提供正常劳动的(如事假、旷工),则不适用该底线。
五、试用期工资同样受最低工资约束。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同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两个下限须同时满足。
六、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法律后果明确。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七、构成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属于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八、最低工资是多项劳动标准的计算基准。例如劳动争议终局裁决的认定中,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每项确定的数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按照终局裁决处理。
九、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功能互补。劳动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法则为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居民提供兜底,两者共同构成劳动者及家庭的基本生活保障网。
【相关案例】
一、孙某诉某装饰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编号2023-07-2-490-004)。裁判要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张二倍工资差额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在计算工资基数时,人民法院结合工资支付凭证、社保缴费记录、同岗位工资水平等证据综合认定,防止用人单位以低于实际工资的标准规避法律责任。
二、李某诉某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编号2023-07-2-186-010)。裁判要旨: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人民法院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九条 仲裁裁决书未载明该裁决为终局裁决或者非终局裁决,劳动者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如果仲裁裁决涉及数项,每项确定的数额均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应当按照终局裁决处理。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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