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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跨地区就业,社会保险关系能否转移接续?

日期:2026年09月24日 | 来源:深圳龙岗律师网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大 中 小

可以,而且国家有义务建立健全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失业保险关系同样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转移接续解决的是"人走了、权益留下"的问题,劳动者在不同地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年限合并计算,不因流动就业而清零。

【法条原文】
第四十九条 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法条术语】
统筹地区:社会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一管理和统一支付待遇的行政区域,一般为设区的市级行政区。
转移接续:劳动者跨统筹地区就业时,将在原参保地的社会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转移到新参保地并连续计算权益的制度。
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劳动者在不同地区、不同时段的缴费年限合并相加,作为享受待遇的资格条件。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记录参保人基本信息、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等内容的养老保险权益记录。

【关键词】
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统筹地区;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流动就业

【涉及案由】
社会保险纠纷;劳动合同纠纷;养老保险待遇纠纷;劳动争议

【深度理解】
一、本条是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法律依据。把"建立健全转移接续制度"上升为国家义务,为人口和劳动力跨地区流动扫清制度障碍。
二、立法背景是劳动力大规模跨地区流动。劳动者在不同统筹地区就业,如果不解决转移接续,缴费年限会被切断,直接影响退休待遇的取得。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四、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同样随本人转移。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五、失业保险关系也随本人转移。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六、缴费年限累计是核心利益。累计计算决定了劳动者能否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也影响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免缴待遇。
七、待遇领取地有专门规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他地方累计缴费年限满十年的,可以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具体按国务院规定执行。
八、与第五十条的关系。第五十条要求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本条解决的是跨地区转移的制度衔接。
九、用人单位负有的配合义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办理参保登记、如实申报缴费基数、在劳动关系结束时及时办理停保和转移手续。
十、未依法缴费的补救途径。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逾期仍不缴纳的可以依法划拨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财产抵缴。
十一、骗取社保待遇受否定评价。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以具有劳动者的合法身份为前提,双方未建立真实劳动关系,一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否定性评价。
十二、转移接续不免除缴费义务。劳动者跨地区流动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仍应当依法缴费,不能因为"以后再转"而中断缴费。
十三、权益记录可以查询核对。劳动者有权查询本人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和个人权益记录,发现断缴、少缴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或者向征收机构投诉。

【相关案例】
暂未检索到直接适用本条的指导性案例或典型案例。

【司法解释】
暂未检索到关联司法解释。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正)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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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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