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国家建立和完善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一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把过去主要依靠家庭赡养和土地保障的农村居民纳入社会保险体系。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不同,新农保的基础是个人缴费,同时要求集体经济组织给予补助、各级财政给予补贴,三方共同支撑。国家在制度设计上承担了建立与完善的责任,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规定。
【法条原文】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
【法条术语】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面向农村居民建立的、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为筹资来源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组成部分。
个人缴费:参保农村居民按规定的档次和年限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集体补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集体收益中为参保成员缴纳的补助费用,体现集体经济的保障功能。
政府补贴:各级财政对参保人缴费给予的补贴以及对基础养老金给予的补助,是政府责任的直接体现。
筹资方式:社会保险制度筹集资金的渠道组合,本条明确为个人、集体、政府三方结合。
基础养老金:由财政全额负担、按统一标准向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发放的养老金部分,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对应。
【关键词】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基础养老金;农村居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涉及案由】
养老保险待遇纠纷;社会保险纠纷;行政纠纷
【深度理解】
一、本条把农村居民纳入社会保险制度体系。第二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本条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向农村居民的延伸。
二、三方筹资是本条的核心设计。职工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与职工缴费,农村居民没有用人单位,因此以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替代单位缴费,形成个人、集体、政府三方共担结构。
三、个人缴费体现权利义务对应。参保人本人缴费并记入个人账户,待遇水平与缴费档次、缴费年限挂钩,保留了激励功能。
四、集体补助体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保障责任。补助来自集体收益,具体数额由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收益状况和民主程序确定,不具有强制性统一标准。
五、政府补贴是制度可持续的关键。财政既补贴缴费入口,也保障基础养老金出口,第五条规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费支持职责在此具体化。
六、本条与第二十二条应当结合理解。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授权省级人民政府将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实践中已统一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七、本条与第二十一条构成制度与待遇的衔接。第二十一条规定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本条的筹资结构正对应这一待遇结构。
八、制度衔接通道已经打通。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缴费不足十五年的职工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九、本条属于国家义务条款。建立和完善是持续性责任,国家应当根据农村经济发展、人口老龄化与财政能力不断提升保障水平,参保人对具体经办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案例】
暂未检索到直接适用本条的指导性案例或典型案例。
【司法解释】
暂未检索到关联司法解释。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2023年8月16日国务院令第765号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第十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同转移。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等不同性质用人单位之间流动就业,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同转移。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未享受待遇的个人跨统筹地区迁移户籍,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随同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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