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 权 委 托 书
人民法院
我与 一案,特委托 律师事务所 律师作为我的诉讼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一、一般授权:代交代收法律文书,陈述诉讼请求,代为答辩,申请调查取证。
二、特别授权: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调解、和解,代为提起上诉或者反诉。
受委托人: 电话:
委 托 人: 电话:
日 期:
|
专注龙岗,更懂龙岗!
深圳龙岗律师网
阅读新闻
相关新闻
授权委托书
|
Digg排行
|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 · 劳动争议 · 合同纠纷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企业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0-8888-6636 邮箱:1201222@qq.com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福路荣超英隆大厦A座22楼(福田亦有办公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