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
立嘱人××(性别,民族,住址,身份证号码:××)精神正常,意识清醒,现立遗嘱如下:立嘱人去世后,立嘱人拥有的位于深圳市龙岗区××路××号私房一栋,由儿子××(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两人的本人继承(即其二人配偶无权继承和享有),两人本人各占50%份额。本遗嘱由立嘱人亲笔手书二份,继承人各执一份。
特立此嘱。
立嘱人(签名、捺印):
日期:
见证人(签名、捺印)
日期:
【说明:如果是由立遗嘱人亲笔手写遗嘱,则无需见证人,如果由第三人制作遗嘱,则需要2名以上无利害关系人作为见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