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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网最低价”虚假宣传违法吗?

日期:2026年08月19日 | 来源:深圳龙岗律师网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

"全网最低价"若缺乏事实依据、与真实情况不符,属于违法的虚假宣传或虚假广告。我国法律对商业宣传的基本要求是"真实、准确、全面",使用"全网最低""史上最低""绝对全网底价"等无法验证、带有绝对化意味且容易误导消费者的表述,一旦查实与事实不符,既违反《广告法》关于禁止使用绝对化用语和禁止虚假宣传的规定,也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宣传的要求,商家、主播和发布平台都可能因此承担行政、民事乃至刑事责任。但也要区分:如果经营者确有可验证的比价依据、在限定时间或渠道内真实低于其他平台,且表述清楚不引人误解,则未必违法;可一旦"最低价"是编造的,就构成违法。

从法律依据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实务中"全网最低价""史上最低"等因含绝对化、排他性含义,通常被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为与该条精神相冲突的绝对化用语而予以规制;第四条禁止广告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第二十八条明确列举虚假广告情形,包括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信息虚假、使用虚构数据效果等;第五十五条对发布虚假广告的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设定罚款,情节严重可吊销营业执照,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明显偏低的按固定数额罚款;第五十六条按情形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代言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务虚假广告造成损害的,代言人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第五十五条对欺诈行为规定三倍惩罚性赔偿。第四十五条还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服务的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服务造成损害的,与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禁止电商经营者以虚构交易、编造评价等方式虚假宣传。《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要求直播间运营者、营销人员真实准确全面发布信息,不得欺骗误导用户。此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交易,"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同样违法,市场监管部门可据此处罚。

实务中消费者和被误导的竞争者可以分头维权。对消费者而言,第一步固定证据:录屏直播或保存商品页中"全网最低价"的宣称,截取同时段其他电商平台同款或更低价商品的页面作为反证,保留订单、支付记录。第二步,先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主张欺诈的三倍赔偿(不足五百按五百),若只是宣传夸大但未造成实质损失,可要求退货退款。第三步,向平台投诉要求下架违法宣传并处置商家;平台依《电子商务法》负有建立争议处理机制的义务。第四步,行政举报:通过12315或全国12315平台向商家、主播、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虚假宣传与违法广告,行政机关查实后可罚款、责令改正、列入失信;行政认定是民事索赔的有力支撑。对同业竞争者而言,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和第十一条(诋毁商誉)提起不正当竞争之诉,要求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风险提示:其一,"全网最低价"的证明责任在主张方,消费者需提供同期其他平台更低的客观证据,若商家能证明其确属特定时段、特定渠道的真实最低价,则可能不被认定违法,故取证的"同款、同时段、公开可查"三要素很重要。其二,主播若为广告代言人,对"关系生命健康"商品的虚假宣传承担连带责任,普通商品则一般是行政责任,民事连带需证明"明知或应知",建议重点收集主播明确承诺"全网最低、买贵补差"等书面话术。其三,行政投诉侧重处罚违法者,民事赔偿仍需另行主张或依托投诉结果起诉;不要以为投诉成功就自动获得赔偿。其四,避免"职业打假式"滥用,对表述虽夸张但商品真实、价格合理的,法院通常不支持三倍赔偿,应聚焦"虚假"而非"夸张"。

补充一点,监管对绝对化用语的执法尺度近年趋严,除全网最低,类似第一、顶级、极致、史上最便宜等无据表述均可能被认定违法。对商家而言,宣传应保留同期比价截图、限时渠道说明等佐证,避免口头承诺无法验证。对消费者而言,主张三倍赔偿时,最低价虚假只是欺诈的一种表现,若商品本身还存在材质、产地造假,可一并主张,法院通常就高认定欺诈情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直播带货价格虚假的专项整治力度持续加大,举报后查实概率较高,行政手段与民事索赔可双轨并行。需要注意的是,职业索赔应聚焦真实虚假,对仅属夸张修辞而非虚构事实的,法院一般不支持三倍赔偿。

对同业竞争者而言,若自身因对手全网最低价的虚假宣传流失交易,可依《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提起不正当竞争之诉,要求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这类诉讼的关注点在于是否造成市场混淆与实质损害。消费者则应注意,主张三倍赔偿须以欺诈为前提,故务必固定最低价不实的比价证据;若仅是夸张修辞而无虚构事实,法院一般仅支持退货退款。举报与诉讼并行,既能惩戒违法者,也能通过行政认定强化民事索赔的证据基础,提高获赔概率。监管对直播带货价格虚假的专项整治力度持续加大,举报后查实概率较高,行政手段与民事索赔可双轨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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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团队整理,首发于深圳龙岗律师网。更多法律问答,详见法律学习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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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 · 劳动争议 · 合同纠纷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企业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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