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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英语》每日一帖:bar 律师,法律界,法庭

日期:2009年02月11日 | 来源: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整理 | 字体:

bar的最初意思是“围栏”,后通常表示“律师(总称)”,有时也表示“法律界”、“法庭”。

例句:

In England and Wales, a barrister is a member of one of the Inns of Court; he has passed examinations and spent one year in pupilage before being called to the bar.

翻译:

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出庭律师是“四大律师公会”之一的成员;在获得律师资格前,他必须经过一年的学习培训并通过各项考试。

bar一词的法律意思大概有三种:

1、法庭(tribunal;lawcourt);

2、法律界(legal profession);

3、律师(总称)(lawyers collectively)。

最初,法官为显示身份会坐在橡木椅子上,后来就称此类法官以及王室法院为bench;另外,法庭会用围栏将法官与诉讼当事人隔开,凡事代理当事人出庭的律师与当事人都会站在围栏后,于是律师便统称为bar。

例句:

Attorneys must be admitted to the bar before they can practice law in the United States.

翻译:

在美国,律师在执业之前,必须先获得律师资格。

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 · 劳动争议 · 合同纠纷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企业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0-8888-6636 邮箱:1201222@qq.com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福路荣超英隆大厦A座22楼(福田亦有办公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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