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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英语》每日一帖:batery 殴击罪,非法侵犯

日期:2009年02月13日 | 来源:本站整理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

battery的意思完成对“威胁”的实施。这个词在侵权法与刑法中都经常出现,可以被翻译为“殴击罪”(刑法)或“非法侵犯”(侵权法)。

例句:

Defendant commits a battery to plaintiff if defendant:

Intentionally

Caused

Harmful Contact, or

Offensive Contact

To the Plaintiff's Person, or

To some Logical Extension of the Plaintiff's Person

Without Consent or Other Privilege.

翻译:

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则被告人对原告实施了欧击:

在没有原告的同意或其他特权的情势下

故意地

对原告的人身,或

原告身体之某些合理附着物

实施了

带有伤害性的接触,或

攻击性接触。

讲解:

Battery是指无正当理由、未经他人同意而故意以暴力攻击他人身体或造成他人身体的伤害。构成Battery,必须是被告人直接或间接的触碰到原告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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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 · 劳动争议 · 合同纠纷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企业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0-8888-6636 邮箱:1201222@qq.com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福路荣超英隆大厦A座22楼(福田亦有办公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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