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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大鹏街道: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日期:2009年05月15日 | 来源:互联网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

《职业病防治法》至今已实施七周年,为了使社会各界,尤其使劳动者、用人单位更了解《职业病防治法》的基本内容和赋予的权利及义务,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职业卫生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根据深圳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深圳市龙岗区大鹏卫生监督分所于4月23日至5月1日在辖区内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在宣传周期间,大鹏卫生监督分所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一)、出动宣传车共10车次,在辖区内的人口密集地和各工业区内进行广播宣传。(二)、在大鹏有线电视台播放《职业病防治法》宣传片段。(三)、在大鹏人口密集场所举办大型宣传咨询活动,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现场咨询人数96人次。发放《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单张21种,包括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目录、各行业职业病危害防护指引(9种)、职业病防治法知识问答(7种)等,共2000份。(四)、根据辖区内各企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不同,有针对性地向各企业发放宣传挂图和宣传单张,发放宣传单张7种和宣传挂图6种,共620份,并督促企业分别在生活区和作业区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制作永久性标语,并在显著位置贴挂宣传挂图,使劳动者知晓用人单位法定的职责和义务,知晓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通过一系列的不同形式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重视。使劳动者、用人单位了解《职业病防治法》的基本内容和赋予的权利及义务,提高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对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促进大鹏街道的经济发展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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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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