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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律师每日法律英语:defendant被告、被告人

日期:2009年05月21日 | 来源:本网整理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

实例:

The defendant has the right to remain silent.If a statement is made,any statement that is made can be used against him/her.

译文:

被告人有保持沉默的权利。如果被告人作出陈述,则任何作出的陈述都有可能对他/她不利。

知识链接:

Defendant通译为“被告”,但在刑事法律中,则应译为“被告人”。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被称为“被告”的行为主体是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的自然人和法人或单位。

刑事诉讼中,几个重要的法律英语术语:right to an attorney/right to counsel(获得律师辩护权)、presentment(大陪审团起诉报告)、indictment(大陪审团起诉书/公诉书)、the victim(受害人)、prosecutor(公诉方)、plaintiff(原告)、appellant(上诉人)、appellee(被上诉人)。

注意:在离婚案件中,原告有时被译为petitioner,被告有时被译为respondent。

例句:

In the criminal justice system,all defendants are 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 either by confession,plea bargain or trial by jury.

中译英:

被告人没有犯罪前科和被判刑记录。

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 · 劳动争议 · 合同纠纷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企业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0-8888-6636 邮箱:1201222@qq.com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福路荣超英隆大厦A座22楼(福田亦有办公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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