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栋楼没头儿了,没人管也没人问。”深圳市龙岗区坪山街道和平社区富苑村3号楼业主冯先生说。自从1996年他买下一楼的商铺,13年来,一直没有房产证。4年前,这里的物业公司将产权转手,这栋楼也彻底成了“无主楼”之后,他更不知道该向谁要房产证。
富苑村业主:13年没有房产证
富苑村3号楼位于现在的坪山街道和平社区工作站前面,靠近金山路,高7层,是原深圳市坪山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坪山物业公司)开发的商品房,也是目前的坪山社保站所在地。目前该栋楼的布局为,一楼有9家商铺,二楼为坪山社保站所在地,三楼为一家公司,四楼至七楼为住户。
据冯先生介绍,1996年下半年,他从坪山物业公司那里买了一楼的商铺,用于零配件经营。当时坪山物业公司只开具了一张深圳市转让销售房地产收益发票,没有房产证。开发商有一个承诺买房可以办户口,当时还有户口指标。但当时因该楼的验收手续不齐全,一直没有兑现承诺。2003年,见物业公司迟迟未予办理房产证,许多业主的小孩上学都要当地政府部门每年开具一个证明才行。冯先生等几位业主一度准备聘请律师将其告上法庭,但因其他原因搁置下来。这样,一直拖到2006年,原来在富苑村3号楼三楼办公的坪山物业公司将整个楼层卖给了一位姓陈的老板,而物业公司也就此退出。
此后,富苑村3号楼失去了物业管理,用冯先生的话说,“成了没主人的楼,没人管也没人问了。”同样,1997年在该楼购买房产的业主胡女士对此也颇多意见。她准备将自己的房产转让,但因没有房产证而无法转让。“管理上的混乱导致楼内还存在一些消防隐患。”而令业主最为担心的是,没有房产证导致产权不明晰,万一哪天金山路拓宽,富苑村3号楼要拆迁的话,产权问题将成为最棘手的问题。
坪山投资管理公司:房产证已交由现产权人办理
昨日下午,就业主们所反映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和平社区工作站书记彭泽军,他表示自己不清楚此事。记者随后联系了坪山街道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据该公司有关负责人肖恒荣介绍,2005年改制后,坪山物业公司就不存在了。至于富苑村3号楼之所以没有取得房产证的问题,可能是因为开发商与国土部门的账目没有结清。肖恒荣表示,关于房产证的问题,要问一位叫陈建明的先生,当时与坪山物业公司签订转让合同时约定由他来负责房产证的办理问题。
据肖恒荣介绍,2005年11月30日,经坪山街道办“龙坪街200564号关于《深圳市坪山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改制方案》的批复”文件批准,已将坪山物业公司产权在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并于2006年7月12日转让给陈建明,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同时出具了“深产权鉴字(2006)第91号产权交易鉴定书”。产权转让合同第五条5.2款约定:“产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受让方即为物业公司所开发房地产的法定续约责任人”。因此肖恒荣认为,此事要找陈先生来问。
记者联系到与坪山物业公司交易的陈建明先生。据陈先生介绍,他当时购买坪山物业公司产权,其实是为帮朋友获得坪山物业公司下属的黄竹坑石场的产权。听记者提出房产证问题,陈建明表示,当时签订合同时没有留意这一个条款。购买坪山物业公司产权的当年,他就将产权转让给了另外一家公司,至于这家公司名字,他现在也不记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