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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全面取消借读费 逾55万非深户学生受益

日期:2010年02月24日 | 来源:互联网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

日前,深圳发改委已发文全面取消义务教育阶段的借读费。逾55万非深户学生受益。

该文件明确规定,免费的内容包括书杂费(含杂费、课本教材费、练习本费)和借读费。免费义务教育的对象包括四类,一是在深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并取得学籍的深户学生;二是符合广东省和深圳市有关政策规定,在深圳接受义务教育并享受深圳户籍待遇和取得学籍的学生(含驻深解放军、武警、警备区各部队、驻港部队干部、留学回国人员子女)。三是在深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并取得学籍的市外广东省户籍学生,四是符合在深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并取得学籍的省外内地学生。

文件要求,从2009年起,一律取消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学生的借读费。公办小学每学期的借读费分为700元、770元、805元、875元不等。公办初中每学期的借读费分为900元、990元、1035元、1125元不等。据了解,深圳义务教育阶段有逾55万非深户学生,此前如在公办学校就读,就需缴纳借读费。借读费的取消,对于广大来深建设者无疑是个大利好。针对公办学校取消借读费存在的学校经费缺口问题,文件中规定相关的补助办法,由市财政委商市教育局研究制定。

 

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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