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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黄浦区:建立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1+4”工作机制

日期:2010年06月11日 | 来源: |  作者: | 字体:
黄浦区司法局建立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1+4”工作机制


黄浦区司法局建立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1+4”工作机制。“1”是成立警示教育活动组织领导小组,“4”是开展四方面教育活动。(1)动员部署阶段,召开全体律师动员大会,传达有关会议精神,确保活动要求传达到位。(2)学习讨论阶段,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利用辅导、座谈等形式,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召开专题研讨会,对学习讨论成果进行集中检查,并举行一场警示教育报告会,邀请业内人士就律师的执业纪律、职业道德进行培训教育。(3)整改提高阶段,要求律师向事务所提交个人查摆情况书面报告,并由事务所组织召开查摆座谈会,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目标和工作措施,重点解决律师个人在执法理念、大局观念、执业纪律、职业道德、执业能力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4)总结提高阶段,开展学习体会、论文征集与评选活动,进一步健全各项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巩固整改成果,提高整改绩效,达到整改目标。

转摘: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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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 · 劳动争议 · 合同纠纷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企业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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