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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律师暂行条例》30周年,律师执业环境更待改善

日期:2010年08月28日 | 来源:转载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

2010年8月26日下午,纪念《律师暂行条例》颁布30周年座谈会在中国法学会举行。来自司法部和全国律师协会的老领导、政法院校的专家学者以及20余位知名律师,回顾了我国律师业30年来各个重要阶段的变化。

1980年8月26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通过《律师暂行条例》,回顾律师暂行条例颁布30周年的历程,与会者感触最深的是,律师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过程中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律师既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肩负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与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使命。与会者一致认为,律师工作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律师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当下执业律师在司法实践与执业活动中所面临的难题与困惑,却依旧困扰着已经发展到17万人的律师队伍。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发中心主任徐家力说,律师的执业环境总体在改善,但在个别地区不容乐观。

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终身教授陈光中说,我国还有210个县因为贫穷没有律师,而在一些国家,律师靠法律援助就可以生活。他呼吁国家加大法律援助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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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 · 劳动争议 · 合同纠纷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企业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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