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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员工劳动纠纷首次胜诉恐引发“骨牌效应”

日期:2010年10月22日 | 来源:互联网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

劳动密集型的大型企业在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中败诉,会引起“骨牌效应”,“一子下错,全盘皆输。”因此,不论是对加多宝自身来说还是对其他同类型企业来说,加多宝本次败诉具有象征性意义,加多宝必然无法接受这一判决!

——深圳龙岗律师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10月21日)获悉,加多宝劳资纠纷案近日在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宣判,被告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 (下称浙江加多宝)被判给付前温州员工王勤 (化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1103元、加班工资1211元、经济补偿金303元;给付前温州员工黄嘉明(化名)加班工资501元、经济补偿金125元。

这是加多宝众多劳资纠纷事件的首例员工胜诉案。至此,有关加多宝变相裁员、克扣加班工资、强制执行特殊工时制等种种指责再次引起关注。据记者了解,此案之后,针对加多宝的大量类似诉讼或将接踵而至。

员工首次胜诉

据王勤介绍,她于2006年11月进入浙江加多宝温州办事处工作,担任高级业务代表,负责产品销售工作。2007年4月开始,王勤每天都要加班1~2小时,却得不到任何加班工资。投诉公司高层无果后,她要求调换到其他部门,却被无故克扣3个月工资奖金,并降为普通业代,工资降级。

2009年3月,其部门主管劝她自动辞职,承诺可给予两个月工资作为补偿,但她必须先填离职申请表。王勤信以为真,填写了离职申请表,第二天却被人事处告知她属于自动离职,拒绝给予任何补偿。

2009年9月,王勤向温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局出面调解,但王勤对调解结果不服,将加多宝一纸告上当地人民法院,诉请被告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加班费、奖金、年终花红、经济补偿金,总金额4万多元。

与王勤案一同宣判的,还有该公司前温州办事处员工黄嘉明状告浙江加多宝,浙江加多宝亦被判给付黄嘉明加班工资501元、经济补偿金125元。

记者获悉,两原告目前已通过法院拿到了浙江加多宝的各项补偿。

加多宝劳资纠纷频出

自去年10月始,有关加多宝变相裁员、克扣加班工资、强制执行特殊工时制等种种投诉接二连三,涉及北京、广东、杭州、温州、武汉、青岛、福建等各地分公司。

据北京加多宝离职员工潘先生介绍,加多宝从去年起强制推行“综合工时制”,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拒绝签字的几十名员工被人力资源部“劝辞”。去年11月24日,北京10名被劝辞员工在加多宝集团大门口抗议。

加多宝:绝对没有问题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致电加多宝集团企业传讯首席代表田威。田威说,“公司所有制度都是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的,绝对没有任何问题。”至于与温州员工劳资纠纷案的判决,田威称尚不知情,需向公司法务部咨询后方能答复。当记者再次拨打田威手机,截至发稿时一直无人接听。

一边是慷慨为地震灾区捐款上亿元,一边是涉嫌克扣员工加班费,加多宝因此被外界评价为 “要面子不要里子”。法律界人士认为,加多宝公司的行为是在打法律的“擦边球”,极尽所能地削减人力成本。

新闻个案

派遣员工自述:我在加多宝的三重遭遇

黄灿辉曾担任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东加多宝)粤北区清远办业务代表。与劳务派遣单位江西鹰潭博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下称鹰潭博胜)签订劳动合同后,他于2009年3月19日到2010年1月8日在广东加多宝工作。近日黄灿辉向记者讲述了自己所遭遇的加班费缩水、不定时工作制纠纷以及同工不同酬。

黄灿辉说,加多宝公司实行员工加班费一年一结。

“2010年2月23日,我一看到工资单就傻眼了,从前一年4月到2010年1月,我的全部加班工资只有512元!”黄灿辉激动地说。

粤北区人事助理告诉他,他的加班工时只有70小时。但是按入职时双方的约定,黄灿辉说,他的加班工时应该是155.5小时,加班费足足缩水了一半以上。

到了离职时,黄灿辉才被告知,从2009年8月1日起,公司已经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了不定时工作制,这意味着原本加班付给员工的双倍工资减为1.5倍。

“鹰潭博胜说我2009年8月1日在粤北区办公室开会时签了名,就等于同意了不定时工作制。但我8月1日明明调休去了香港,怎么可能会有我的签名。”黄灿辉说。

在一份盖有东莞市劳动局长安分局印章的广东加多宝2009年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下称 《申请表》)上,《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企业工会意见”一栏为空白。另外,申请岗位中的“业务代表”人数为242人,黄灿辉说,“单是广东的业务代表保守估计都要超过1000人,242人实在太离谱了。”

丹宁律师事务所劳动人事部执业律师沈斌倜说,法律规定,实行特殊工时制的企业中,除高级管理人员无需审批外,其他可用特殊工时制的岗位未经批准均不能直接适用,须与工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劳动者协商。

据加多宝内部员工估计,公司内的派遣工比例高达50%~60%。

“虽然我们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的合同,但都是接受加多宝的管理,执行其纪律,却同工不同酬,根据员工手册理应享受住房公积金、高温补贴等福利。”黄灿辉说。

黄灿辉向广东加多宝追讨加班费损失与经济补偿等共计3106元,但至今交涉未果。由于他是派遣工,人事关系在江西鹰潭,黄灿辉的维权之路困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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