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0日下午,深圳律师协会监事会深圳市龙岗区律师代表座谈会在陈志钧律师执业的广东龙昌律师事务所召开。会议由陈科军监事主持。深圳律师协会张善华监事长、刘军、陈科军、章成、魏汉蛟监事、监事会代表联络委各小组组长及深圳市龙岗区34家律师所代表参加会议。深圳律师协会深圳市龙岗区工作委员会主任蔡春雷理事、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方壮毅主任、深圳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杨圣华副主任出席会议并发言。
在深圳律师协会监事会深圳市龙岗区律师代表座谈会上,深圳市龙岗区律师所代表纷纷发言,对深圳律师协会理事会、监事会及秘书处一年来的工作提出了很多意见和建议。
深圳律师协会张善华监事长在讲话中介绍了本届监事会的监督工作理念和原则及监督工作的新举措等。他指出,本届监事会在全体代表的支持下,提出了“和谐监督”的理念,确定了“事前监督为主,事中事后监督相补充”,“程序监督与实体监督并重”的工作原则,加强了工作规则的完善和与会长团队和理事会的协调和沟通,实现了监事会对会长团队、理事会及各专业专业委员会门和秘书处监督工作的全覆盖。他表示,明年监事会工作将把对深圳律师最为关心的焦点问题的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张善华监事长表示,与会各位律师对律协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非常有价值,对监事会的工作是极大的鞭策,监事会将在听取深圳龙岗律师和深圳龙岗律师代表反映的意见的基础上,加大监事会工作的宣传力度和联系深圳律师代表的力度,以深圳市龙岗区为起点,陆续开展与其他区律师代表的联络,保证监事会监督职能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