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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大法官办公室中国青年律师培训项目(The Lord Chancellor’s Training Scheme for Young Chinese Lawyers,简称LCTS)旨在帮助中国青年律师获得对英国法在商法领域、诉讼及庭审程序中的知识以及法律执业的实践经验。
英格兰及威尔士大律师公会(The Law Society of England and Wales)的亚太区国际政策顾问于准向BBC英伦网介绍说,这是中英两国政府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启动的一个律师合作交换项目的延续。
交流项目
1989年英格兰及威尔士出庭律师公会、事务律师公会与中国司法部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共同启动了这一中国律师“执业培训项目”。
2001年,中国司法部和英国政府的大法官办公室(Lord Chancellor’s Department)共同签署了相关谅解备忘录。大法官办公室承担了这一培训项目并提供财务资助。
在过去的二十年里,该律师培训项目每年资助15名左右年龄在25至40岁之间优秀的中国青年执业律师前往英格兰参加培训。
于准说,英国是一个法治文化传统很强、对律师的要求非常严格的国家,加上英国法在现代国际商务中的普遍运用,该项目对于中国做国际业务的律师来说无疑是一个“镀金”的机会。他/她们不光是在信心,尤其是在技能和实力方面都会更上一层楼。
他说,虽然青年律师培训项目并不提供学位,但由于它为学员们提供了在英国律师界难得的实习机会,这是同一般的留学最大的区别。
许多中国目前有名的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或高级合伙人都参加过该培训项目,这些都为中国现代法律服务业做了优秀的人才储备。
郭庆女士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总部的合伙律师,也是本期培训班中的一名学员。
她在接受BBC英伦网的采访时说,她在去年六月中旬来到英国,项目将于今年四月底结束。
她说,学员们先在伦敦大学亚非学院(SOAS)接受为期一个月的专业英语(论坛)培训,然后再接受三个月的有关英国法律体制的课程教育。
郭庆说,对她来讲参加这一培训的最大收获是与英国同行建立了广泛的联系,更好地了解在中国的外国客户对法律的需求,为今后进一步开拓国际业务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郭庆在完成语言培训和业务课程后,先后在一家事务律师事务所和一家出庭律师事务所实习。目前,她所在的出庭律师事务所由一位御用大律师直接指导她的工作和学习,使她觉得受益匪浅。
她说,英国在法律行业至少有几百年的沉淀,而中国现行法律制度的建立,包括律师的出现都只有30年的时间。英国法律界有很多值得中国同行借鉴的,比如说他们的律师的敬业精神以及他们站在客户的立场上照料客户、为客户打理所有法律需求的技能等等。
英中比较
在谈到英中司法体制差异时,郭庆说,中英两国司法体制存在的最大不同是中国是使用成文法的国家,而英国则是使用案例法。
她表示,英国司法领域的很多优秀传统让她感到由衷的敬佩,包括法庭审理的细致程度、出庭律师的干练优雅、法官在庭审结束后当场判案的水平,以及对案件事实条分缕析的精确到位。
但是,郭庆认为,中英法律制度的基础不同,实务操作的环境也不一样。比如,英国的法院可以就法院对一件案子是否具有司法管辖权辩论整整好几天,这在中国这个人口众多,司法资源相对紧张的国家里是不可能的。
留英访谈:在英受训的中国律师
张璇:很多人向我推荐这个项目。
英国大法官办公室中国青年律师培训项目(The lord chancellor's training programme for young Chinese lawyers)已经20年历史,每年都有一些中国法律界的青年才俊通过这个项目来英国实习。这个项目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参与者有哪些收获?就此我找到了参与者之一张璇。她是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子川:你是怎么了解到英国大法官中国青年律师培训项目的?
张璇(以下简称“张”):是因为我们在北京的律师事务所里有好多人之前都参与过这个项目。他们都说受益匪浅,就建议我也报名参加。
子川:当时你已经成为执业律师几年了?
张:已经是执业律师三年了。这个项目要求申请者必须有一定的执业经验。
子川:这个项目在哪些方面比较吸引你?
张:项目的结构设计比较好,因为不是单纯来学习,也不是单纯来工作,而是先学习再工作。这种机会比较难得,因为如果仅仅是出来学习就会比较有压力,毕竟已经工作了一定的年限。所以,我觉得像这样理论加实践比较好一些。
子川:申请的过程是什么样的?
张:首先是填写申请表,详细表述你的学历背景、执业经验、兴趣爱好等等。书面审查之后,再进行下一轮的面试。
子川:整个过程对你来说有难度吗?
张:填申请表比较麻烦,因为需要的内容比较详细,跟之前工作经验相关的内容特别多。其它方面倒没有什么。
子川:来到英国之后,首先参加英语(论坛)方面的培训?
张:对,是法律英,培训,为期4周。然后是一些专业课的培训,包括合同法、证券、诉讼,还有关于职业道德方面的培训,一共将近4个月。我本人的专业方向是银行/金融,即商法。但是,这些培训跟每个人的专业方向没有特别的关系,而是尽量普及一些常用的法律基本知识。
子川:培训对你的帮助大吗?
张:培训首先在语言方面给了我们一个适应期,法律英语毕竟非常不同。培训也对之后的工作起到指导作用,让我们有一个基本的概念。
子川:之后的实习是什么样的情况?
张:每个人被分派到一个事物律师(solicitor)事务所和出庭律师(barrister)事务所中实习三个月。我们每个人去的事务所都不同,有利于我们融入这边的工作环境。
虽然工作内容不是完全相同,但是他们已经尽量让我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我在实习期做的工作跟本身专业方向相类似。
子川:实习了几个月,你觉得中英法律事务所有哪些不同?
张:应该是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方面。这里的管理模式跟中国的非常不一样。毕竟英国的事务所历史有100多年,管理非常的完善,尤其是培训、文档归集以及专业知识方面是很强的。
子川:在英国律师事务所实习有什么特别的感受?
张:时间过得很快,该学的东西太多。我发现,英国律师事务所非常讲究梯队的合作。这种阶梯式的结构是很好的,而中国在这方面不是完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