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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律师应积极主动服务社会

日期:2011年04月13日 | 来源:互联网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今天下发的《关于充分发挥律师工作职能作用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意见》强调充分发挥深圳律师职能作用,积极主动服务好社会管理创新。找准深圳律师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结合点,各地律师协会要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在完善社会管理格局中找准位置,引导广大律师开拓业务思路,发挥专业优势,积极投身到服务党和政府社会管理创新、服务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社会管理创新。

意见指出,各地律师协会要引导广大律师正确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新特点,针对当前社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重研究律师行业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开创新形势下发挥律师工作职能作用的新思路和新举措。要在继续做好政府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和社会组织法律顾问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律师参与解决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工作,依法维护社会管理秩序。

意见强调,深圳律师要依法承担社会责任,积极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是律师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领域。各地律师协会要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继续教育广大律师坚持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依法承担社会责任,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合理表达诉求,积极化解各类纠纷,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此外,意见还明确,要推动深圳律师面向基层,做好群众工作。基层、乡村、边远地区是律师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阵地。积极推动法律服务向基层、向乡村、向边远地区延伸,广泛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为群众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推进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多种形式开展便民法律服务活动,丰富活动内容,为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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