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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以案说法第二十一期

日期:2009年01月30日 | 来源:互联网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整理 | 字体:

[信息摘要]

[诉讼指南]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诉讼指引

[民事说法]

◇违反竞业限制协议须担责

◇农村居民在交通事故中遭受人身损害,一定条件下可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获赔

◇谁是修理合同的相对人?

◇小区设施货不对板,业主起诉要求完善

[刑事说法]

◇合同诈骗罪与普通经济纠纷的界限

[执行说法]

◇拒不缴纳罚金不应该

原文下载:《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以案说法第二十一期.doc

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 · 劳动争议 · 合同纠纷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企业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0-8888-6636 邮箱:1201222@qq.com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福路荣超英隆大厦A座22楼(福田亦有办公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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