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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律师协会参与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活动

日期:2016年10月21日 | 来源:原创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大 中 小

2016年10月10日上午,深圳市律师协会、深圳市法律援助处、深圳市福田区法院、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联合举办关于进一步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启动暨签约揭牌仪式活动,活动中福田法院先后与市律协签署《关于建立良性互动机制的备忘录》,与市律协、市法律援助处、福田区司法局签署《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备忘录》,并揭牌启用律师工作室、电子阅档室。在备忘录签署暨揭牌仪式上,市律协会会长高树、市法律援助处处长曹伟杰、福田区法院院长陈新哲、福田区司法局局长胡星宏分别代表各单位在备忘录上签字。深圳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志坚,福田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余智晟,福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跃平,福田区政协副主席朱东波,市律协魏汉蛟监事长、黄思周副会长、胡宁可副会长、王红秘书长及部分律师代表、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福田法院法官和干警共同出席见证了仪式。

深圳市律师协会高树会长表示,市律协与福田区法院签署的两个备忘录,标志着我市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再上新台阶,是律师工作平台延伸到法院的生动体现和切实保障;是全省率先探索全覆盖多层次的刑事法律援助体系、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真正落地。福田法院对律师职业的尊重与理解,在条件有限的情况下,专门腾出一间房间建立律师工作室,作为律师更衣、阅卷、办公的活动场所,并配备了沙发、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诸多设施,让人感动;福田法院锐意创新,法官和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感情认同、理念认同和知识认同正进一步深化,良性互动的长效沟通交流机制逐步完善,让人期待;法律人在行动,全省首个“全覆盖、多层次”的法律援助体系将在这里建立,刑事法律援助覆盖每一个案件、每一个被告人,将有力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推进司法文明,令人振奋。他说,市律协将以全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律师体制改革为契机,积极作为、认真落实备忘录的相关事项,为法庭秩序共建、法治社会建设不遗余力,竭力担当。

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 · 劳动争议 · 合同纠纷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企业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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