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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律师协会参加副省级城市律师协会第二次峰会

日期:2016年11月18日 | 来源:深圳律师协会 |  作者:深圳律师网 | 字体:

10月29日下午,全国副省级城市律师协会第二次峰会在南京隆重举行。广州、深圳、武汉、沈阳、西安、成都、济南、杭州、长春、大连、青岛、厦门、南京等13个副省级城市的律师协会会长、监事长、秘书长参加了此次峰会。深圳律师协会会长高树、监事长魏汉蛟、秘书长王红参加了峰会。

此次会议主要围绕律师协会管理、互联网时代的机遇与挑战、律师行业财税改革、青年律师培养等议题展开讨论,重点就副省级城市律师协会合作机制开展探讨。会上,高树会长表示,尽管律师围绕区域发展,但是在不同区域协同发展同样重要。要建立相互借鉴、相互促进的交流体系和相互支持,互相呼应的协调机制。“协同发展不是空话,每年要共同推出大家共同面临的新课题,围绕重点课题研究拿出对策,内容大于形式。”高树会长说。

此次峰会还分为“会长峰会”、“监事长峰会”、“秘书长峰会”三个峰会进行。参会的律师协会会长、监事长、秘书长等律师界的领袖人物围绕行业发展的热点问题分别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内容涵盖了律师行业管理、律师文化建设、律师人才培养、律所行政管理、律所运营模式、法律职业共同建设、监事会职能发挥、律所互联网思维等众多值得深入讨论的话题。

闭幕式上,深圳律师协会高树会长宣读了《全国副省级城市律师协会共同宣言》,与会律协代表共同在宣言上签字。峰会讨论决定,下一届全国副省级城市律师协会高峰论坛由武汉市律师协会承办。全国十五个副省级城市律师协会将继续加强现有峰会模式,巩固传统友谊,深化战略合作,提升务实合作机制建设,服务好广大律师会员,为推动律师行业实现跨越式发展而不懈努力。

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 · 劳动争议 · 合同纠纷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企业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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