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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及试点县(区)遴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6年12月16日 | 来源:深圳市教育局 |  作者:深圳律师 | 字体:

 

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局直属各学校: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及试点县(区)遴选工作的通知》(粤教体函〔2015〕6号)转发给你们,并对我市做好该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刘延东副总理讲话精神,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教育部遴选原则和申报条件,积极发动各校申报。各区可按照辖区内中小学校总量3%的比例遴选推荐特色学校,并按高中、初中和小学1:3:6的基本比例合理匹配。

  二、达到《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基本标准(试行)》的学校和达到试点区基本条件的区分别填写《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申报表》、《全国校园足球试点县(区)申报表》,并撰写申报报告,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报送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市局直属学校直接报至德体卫艺处)。

  三、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内学校报送情况,填写《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申报汇总表》,于2月4日前将汇总表及各校上报的相关原件报送至市教育局德体卫艺处(市民中心C区2077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812634390@qq.com。

  

  

  深圳市教育局

    2015年1月27日 

(联系人:黄镇敏,联系电话:8200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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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取号: 020300-02-2015-024940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5-02-10



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 · 劳动争议 · 合同纠纷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企业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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