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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法律顾问实务(二十二)识破技术转让合同中隐藏的秘密

日期:2009年04月13日 | 来源:原创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大 中 小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的维护已经越来越为企业和个人所重视,但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却是屡见不鲜。而作为知识产权种类之一的技术,在转让时更非尽如人意。那么,应如何规避技术转让合同中的风险呢?现在,深圳龙岗律师网便带您揭破技术转让合同中所隐藏的秘密,并教您如何防范如此带来的法律风险。

首先弄清究竟何为技术转让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是技术持有方将自己的技术交付给受让方使用并从中获得报酬而由技术持有方和被许可实施方签订的合同。

其次在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时,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一)注意所转让的技术本身。注意其是否具有可实施性。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技术的成熟程度是交付的前提,因此会经常出现将尚不成熟的技术当作成熟的技术,非专利产品当作专利产品进行转让。更有甚者,是将尚处于试验阶段的技术成果作为已成为商品的技术成果进行转让。

(二)注意包销条款。包销条款是指技术持有人将技术转让或许可给受让方后,为增加技术转让的吸引力,减少受让方对投资风险的畏惧,承诺全部承销受让方根据该技术生产的产品。这种包销条款一般很难履行,且很难追究欺诈人的法律责任,而欺诈人则往往利用此条款诱使对方支付较高的技术转让费。

(三)注意防止变相高价出卖设备。这里的主语是技术受让方。在技术转让过程中,持有方以技术的先进性欺诈受让方,最终获得利润,而由于转让设备不具有先进性而使生产出的产品不具有市场,从而致使受让方遭受损失。

(四)注意转让技术是否已转让。有的转让者在转让技术时,隐瞒技术已转让的事实,甚至将约定不能转让的技术拿来再次转让而谋取私利,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

(五)注意防止利用不实报道进行欺诈。要注意防止行为人利用对方过于相信报纸、杂志等的心理特点来达到其欺诈目的。

最后便是如何防范以上现象所带来的风险问题。

⒈慎重审查合作对象。订阅者要详细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要求对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以防止风险的发生。

⒉对技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市场价值进行仔细了解。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前可以让有关部门或技术人员鉴定转让技术的可行性,并对其市场价值进行考察。

⒊对技术转让合同设定担保。此时应注意切不可将财物轻易交付给对方而设定担保。

⒋对技术可行性进行综合考察与研究。

⒌对技术转让合同的法律限制进行了解。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属于国家机密的技术、涉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控制实施的技术、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技术以及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道德的技术在转让时将受到一定的限制。

⒍慎重付费及明确违约责任。合同欺诈人一般只接受一次性支付,如果对方宁可以极低价格转让也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支付,受让方则应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同时应在合同中对违约责任加以明确。

一言以蔽之,任何一方在签订合同时都必须慎之又慎,以防上当受骗,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编辑:深圳龙岗律师网法律顾问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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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 · 劳动争议 · 合同纠纷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企业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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