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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法律顾问(59)教你如何防范技术合同中的欺诈和漏洞

日期:2009年07月27日 | 来源:原创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大 中 小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义务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总称为技术合同。尤其对于那些科技类公司而言,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其主要的业务内容,而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于其他公司签订相关技术合同则是其在业务活动中常见的业务内容。因此,如何依法签订、履行、管理各类技术合同,对于科技类公司就显得尤为重要。

技术合同中易出现的漏洞。技术合同中包含几种不同类型的合同,每一类合同又都有自身不同的特点。在技术咨询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应对所涉及技术问题、咨询报告的内容、期限、质量进行详细约定,特别对咨询报告可能出现的虚假、延误问题应当明确违约责任;在技术装让合同中,当事人应当约定使用该技术的范围,技术持有人应当保证该技术的实用性、可行性;在技术服务合同里应对工作条件、工作成果等技术事项明确约定;在技术开发合同中,易出现的漏洞经常是对所开发的技术的所有权约定不明确,对技术成果的后续改进成果的分享方法约定不明确等。

技术合同的欺诈方式。一是利用技术转让合同中的包销条款对技术受让方进行欺诈;二是在技术转让合同签订后,以提供技术实施设备等条件为名,不平等获得受让方的财产;三是一些技术合同欺诈人将不成熟的或者不可实施的技术当作可实施的技术转让给受让方。

针对上述技术合同中所存在的漏洞和欺诈方式,我们可以从以下方面对它们进行防范。

第一、对技术合同中的技术标的进行严格的科学审查,全面了解掌握该技术的真实性、可靠性以及它的市场价值。

第二、在技术合同中对技术标的的来源和技术的持有人进行考察。

第三、对技术转让合同的技术成果的实用价值进行综合考察。

第四、技术合同中的受让方队技术使用费、技术转让费的支付方式一定要慎重,对违约责任要约定明确,使受欺诈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程度。

 

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 · 劳动争议 · 合同纠纷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企业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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