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游客 登录 注册 搜索
专注龙岗,更懂龙岗!
深圳龙岗律师网
阅读新闻

深圳律师法律讲座18 送货单

日期:2010年12月09日 | 来源:原创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大 中 小

1 送货单存在问题和对策
送货单是制造商提供了产品、履行了合同义务的最关键的证据,但是在我们实践中发现,许多送货单在操作上存在以下各种问题:

1)收货人签名潦草,根本无法辨认收货人姓名——应要求收货人签署正楷签名;

2)收货人身份存疑,根本不确定收货人真实身份——应核对收货人身份证,要求收货人签署身份证号码;

3)采购商员工流失率大,经常更换收货人,如果该收货人离厂,根本找不到人核实送货单的真实性——如发现采购商更换收货人,应立刻提高警觉,抓紧时间与采购商对账,当面签署对账单;

4)有的采购商没有签名,仅盖有“收货专用章”,但该章并没有在公安局备案,没有任何法律效力——要求收货人签名、核实收货人身份。

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 · 劳动争议 · 合同纠纷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企业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0-8888-6636 邮箱:1201222@qq.com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福路荣超英隆大厦A座22楼(福田亦有办公点)

联系律师
欢迎您咨询法律问题!
📞 拨打律师电话
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