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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法律顾问:2011年4月2日星期六上班是否需支付加班工资

日期:2011年03月17日 | 来源:原创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大 中 小

有深圳龙岗律师网的法律顾问单位问:2011年清明节的放假时间为4月3日至4月5日,4月2日照常上班,但是4月2日为星期六,则4月2日上班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费?

深圳龙岗律师网认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40号)明确规定:“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也就是说,4月2日上班是国家直接安排、规定的,全国各单位、个人均应执行,4月2日上班当然就无需支付加班费。

4月2日上班与节假日照常上班,但是在节假日前后安排“补休”不同,各用人单位应该注意区分,以免掉入“法律迷宫”。

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0〕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1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二、春节:2月2日(农历除夕)至8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30日(星期日)、2月12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五、端午节:6月4日至6日放假公休,共3天。

六、中秋节:9月10日至12日放假公休,共3天。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10年12月9日

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 · 劳动争议 · 合同纠纷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企业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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