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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19年新闻采编人员岗位培训考试的通知

日期:2019年10月13日 | 来源: |  作者: | 字体: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19年新闻采编人员岗位培训考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新闻单位主管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主要新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规范新闻记者证管理,提高新闻记者素养,加强新闻记者队伍建设,现决定在2019年全国统一换发新版新闻记者证之前,对全国新闻单位的采编人员开展岗位培训考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试时间




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试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至11月10日,如考试不合格或未能按时参加考试,可参加统一补考,补考时间为11月20日至30日。10月27日前,各新闻单位应按要求自行组织完成培训。




二、培训考试对象




报纸出版单位、期刊出版单位、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电影制片厂、纳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的14家中央主要新闻网站等新闻单位持新闻记者证记者和2020年1月1日前获得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参加培训考试。考试合格且持有新闻记者证的人员可按程序申领新版新闻记者证。考试合格但未持有新闻记者证的人员,待换证结束后再按程序申领新版新闻记者证。




具有新闻、播音主持专业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可免予考试。




三、培训考试内容




培训考试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新闻伦理与政策法规、新闻采编业务等部分。相关内容可参考“学习强国”PC端的“新闻采编学习”专栏。为保证培训考试效果,“学习强国”手机客户端“我的”板块“新闻采编学习”栏目提供了题库练习,新闻采编人员务必认真练习。考试试题包含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及判断题,每份考卷随机生成。每场考试时间为60分钟,共100道题,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80分。考试不合格的可补考一次。




四、培训考试方式




本次培训考试采取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进行,考试为闭卷考试。




培训由各新闻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完成,培训主要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自测相结合、理论学习和交流研讨相结合的形式,可通过邀请专家授课、名记者名编辑讲实践经验、优秀新闻采编人员讲工作经验、汇报学习体会等多种方式确保培训效果。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4个学时。




已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完成认证,需参加线上考试的新闻单位,要在规定考试时间段内自行组织所属新闻采编人员通过“学习强国”手机客户端“新闻采编学习”栏目考试系统进行考试和补考,可结合本单位实际,自行组织多场次考试和补考,具体时间、地点、总场次自定,每场考试人数不限,全部考试工作须于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新闻单位和考生应于考前在中国记者网公告栏认真查看《2019年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试手册》。




无法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进行认证且确实不具备线上考试条件的新闻单位,须于10月28日前向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提出线下考试申请,由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进行汇总后于11月10日前报国家新闻出版署。线下考试时间、考务要求等事项另行通知。




五、培训考试管理要求




各新闻单位应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设立培训考试考务办公室,新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应担任小组组长,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小组副组长,人事、党委、纪检等部门工作人员和群众代表作为小组成员并组成办公室,负责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制定具体的培训考试实施方案和考务管理规定,做好集中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操作培训、考场的选定和管理、考场无线网络配置、监考人员的选派和培训、举报处理等各项考务工作。有关考务管理规定查看《2019年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试手册》。




各新闻单位须认真执行闭卷考试规定,严肃考场纪律,严禁弄虚作假,每场考试应全程录音录像,考试结束后须由监考人员填写《监考记录单》(见附件1),音像资料及《监考记录单》由新闻单位留存备查。如现场发现考生存在作弊行为,应取消其2019年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试资格。如事后发现考生作弊,经审查确认后,应作废其考试成绩并取消2019年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试资格。存在考试作弊行为的,须填报《考生违规情况报告表》(见附件2)并加盖新闻单位公章,经主管单位审核后,报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国家新闻出版署。




六、培训考试组织




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全国新闻单位新闻采编人员岗位培训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统一管理和解释工作。各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承担对本地区新闻单位培训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检查。中央各新闻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新闻单位培训考试的组织管理、监督检查。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负责军队系统新闻单位培训考试工作。根据要求,各新闻单位要合理安排时间、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考试工作。




各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和中央各新闻单位主管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制定工作方案,作出安排部署;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公布监督举报方式,及时开展督察检查;对未按规定开展培训、考试作弊等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新闻单位和人员,要进行曝光并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七、考试结果




(一)线上考试结束时,考试成绩即时自动生成并从考试页面弹出,考生当即获知考试成绩。考试结束后,可通过所在新闻单位学习组织管理员查询成绩。“学习强国”手机客户端“新闻采编学习”栏目也将提供成绩查询,考生可自行查询个人考试情况。线下考试成绩由各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公布结果。




(二)考生如对个人成绩存在异议,中央新闻单位人员由其所在单位审核汇总后,统一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地方新闻单位人员由新闻单位向其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统一汇总后,报国家新闻出版署。




(三)各新闻单位的学习组织管理员可登录管理系统后台(study.xuexi.cn)查看本组织内考生的考试成绩。




八、报送要求




各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和中央各新闻单位主管部门要就岗位培训考试开展情况(包括监督检查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报告,于2019年12月31日前报送国家新闻出版署,电子版发送至kaowubgs@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1:监考记录单


附件2:考生违规情况报告表





国家新闻出版署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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