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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日期:2020年05月19日 | 来源: |  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新华社北京5月18日电

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5月18日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1日在北京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等;列席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讨论民法典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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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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