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游客 登录 注册 搜索
专注龙岗,更懂龙岗!
深圳龙岗律师网
阅读新闻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日期:2020年05月25日 | 来源: |  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2020年5月2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主席团决定: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各项议案,采用无记名按表决器方式,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赞成票通过。表决时,代表可以表示赞成,可以表示反对,也可以表示弃权。如表决器系统在使用中发生故障,改用举手方式表决。


相关新闻  
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 · 劳动争议 · 合同纠纷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企业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0-8888-6636 邮箱:1201222@qq.com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福路荣超英隆大厦A座22楼(福田亦有办公点)

联系律师
欢迎您咨询法律问题!
📞 拨打律师电话
添加微信